刊名 | 应用经济学评论 | ||||
作者 | 张国鑫、哈斯巴根 (北方民族大学 宁夏银川 750000) | 英文名 | Creative Business Review | 年,卷(期) | 2021年,第7期 |
主办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国内刊号 | 10-1783/F | 国际刊号 | ISSN: 2044-3592 |
入库时间 | 2022-03-17 20:27:10 |
摘要:我国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告知义务目前存在义务内容没有统一标准,法律法规缺失状态的问题。对此,我们可 基于诚信原则和控制交易成本设定出卖人告知义务规则,规则应包括,其一,告知的信息应符合买方的合理期待;其二,告知 的信息应为购房的关联性信息;其三,告知的信息应为买受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晓的信息;其四,当出卖人对争议信息并不知 晓或为平衡保护出卖人隐私权和合理沉默的需要,可相应缩减告知义务的范围。鉴于我国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信息审查意识普 遍不强,有关房屋的告知义务应当设定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强制条款。基于上述规则出卖人告知义务的种类应由房屋的物理性信息、权利性信息和出卖人认为应当补充的信息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