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 | ||||
作者 | 卢 敏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党校) | 英文名 | Statement of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 年,卷(期) | 2021年,第4期 |
主办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国内刊号 | CN:11-4797/D | 国际刊号 | ISSN:1951-5923 |
入库时间 | 2021-08-14 12:20:33 |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对完善乡村治理、保障 农民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江津区作为国家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整区试点单位,不仅按时完成了农村清产核资、量化确权和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更借此契机创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产业兴旺、生活富裕”要求的有效落地。